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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7

公示

作者: 时间:2021-02-07 阅读:172


   根据威发改行审〔2020〕292号文件批复,由贵州草海保护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草海实验区生态保护工程项目,需通过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该项目全长58.878公里,其中通过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路段58.878公里。该项目涉及占用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土地面积共39.8646公顷,占用非林地面积39.8646公顷。其土地已征收完成,土地所有权为贵州草海保护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生物多样性保护影响评估已经通过省林业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凡与该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且存有异议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可在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其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到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申报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有关权利。
  公示时间:2021年2月5日-2021年2月10日
  联系人:彭斯斌
  联系电话:15085758885
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管理委员会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