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岗公告
作者: 时间:2013-03-08 阅读:275
离岗公告
罗绍志、王腾萍同志:
你(们)于2012年12月30日至2013年3月3日自动离岗,连续旷工已超过十天以上。自登报之日起五日后请速到单位接受处理,否则将按黔府办发[2003]7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其后果由你本人自负。
金斗二中
2013年3月8日
离岗公告
罗绍志、王腾萍同志:
你(们)于2012年12月30日至2013年3月3日自动离岗,连续旷工已超过十天以上。自登报之日起五日后请速到单位接受处理,否则将按黔府办发[2003]7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其后果由你本人自负。
金斗二中
201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