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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1

威宁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干部驻村工作落到实处

作者:胡桂银 时间:2013-03-11 阅读:336


  本报讯(通讯员 胡桂银) 今年以来,威宁科学设置督查考核内容,实行全方位动态督查,强化结果运用,加大对干部驻村工作实施动态跟踪督查考核力度,避免干部驻村工作走过场、搞形式,确保干部驻村各项工作任务顺利落实。
  科学设置督查考核内容。从五个方面设置督查考核内容:驻村干部深入联系点开展驻村帮扶情况,驻村时间是否达到20天以上;驻村工作民情日记记录、驻村工作计划和帮扶承诺事项的制定、帮扶措施的完成情况;对“六必讲、六必知、六必访、六必到、六必帮”的工作落实情况;驻村工作站的成立及办公阵地建设、帮扶工作台帐的建立、群众知晓率等情况;选派单位帮助解决干部驻村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情况。
  实行全方位动态督查。采取分片联系、电话密查、成立督查组等方式立体式进行督查考核。实行县委组织部副科级以上干部分片联系指导驻村工作制度,成立7个分片联系指导督促组,不定期对各自负责的片区进行督查考核。同时,成立7个专项督查组,按季度督查和不定期明察暗访,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走访群众等方式进行督查考核,形成督查综合汇报材料向县委领导报告。此外,由县实绩考核办通过电话调查、密查等方式对驻村干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考核,结合分片联系指导组和专项督查组督查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县通报,并适时召开调度会进行调度。
  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将干部驻村工作与选派单位的年终综合考核成绩挂钩,把驻村工作实绩记入干部个人档案,作为各级党委(党组)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全年被通报批评达三次以上的驻村干部,年度考核时评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同时,建立干部驻村工作整改、约谈和诫勉制度,查实驻村干部不到位一次的,由县委组织部通知单位进行整改;查实不到位两次的,由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或分管领导对单位分管(联系)领导进行约谈;查实不到位三次的,提请县委分管领导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