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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9

威宁强化绩效考核管理激发村干部队伍新活力综述

作者:通讯员 李志勇 时间:2013-03-19 阅读:326


  近年来,威宁不断完善和创新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的考核激励机制,将考核和评议结果与村干部的工资报酬紧密挂钩,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增强了村干部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立规范,绩效考核制度化。按照“贴近实际、简化体系、便于量化”的原则,制定下发了《威宁县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岗位目标绩效考核评价办法》,严格按照“定内容、定时间、定等次”“三定”进行绩效考核。定内容:把党的建设、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安全生产、计划生育、信访维稳、为民服务全程代办等作为村干部和村两委班子的考核重点。定时间:开展每月考核、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定等次:村干部的考核由目标实绩、党员群众测评和乡镇领导测评三部分组成,实行百分量化考评,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进行评价。
  ——优待遇,绩效考核激励化。一是建立在任村干部考核奖金累加机制。从2011年起,全县每年按10%的比例评选优秀村干部,评为优秀的,每月增补100元的绩效考核奖金,奖金实行累加;连续3年评为优秀的,绩效考核奖金转为固定补贴。继续评为优秀的,照此累加。通过考核,2012年有100余名村干部实行了每月增补100元的绩效考核奖金。二是提高村干部政治待遇。加大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中选拔任用乡镇领导干部力度。在选拔乡镇领导干部时,安排一定名额面向具备相应条件的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定向选拔;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岗位人员时,应有不少于10%的名额定向聘用任职3年以上的优秀村干部。对连续任职两届以上的优秀村党支部书记,经县委组织部考察、县委研究决定,按要求选拔担任乡镇党委委员。同时,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秀村干部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积极推选村干部为各级党代表和人大代表,使他们有了更多的锻炼机会和施展才华的舞台,有效地激发了村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按县财政承担12%、村干部个人承担8%的缴费比例,将符合条件的所有在任村干部纳入养老保险。三是完善村干部“基本补贴+绩效补贴+工龄补贴”三项生活补贴制度。从2011年1月起,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基本补贴和绩效补贴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其他村干部(包括人口计生主任)的基本补贴和绩效补贴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绩效补贴办法由各乡镇根据各村人口、岗位责任轻重、工作难易程度以及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确定。工龄补贴从2011年10月份开始实行,按1年工龄每月10元发放。每年安排10万元资金设立村干部扶助基金,对有特殊困难的村干部酌情给予扶助。四是建立村(社区)组织工作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每年按2000人以下的村(社区)5000元、2000至3000人的村(社区)8000元、3000人以上的村(社区)10000元的工作经费进行预算,并建立乡镇党工委、村(社区)党组织办公经费“以奖代补”机制,根据乡镇党工委、村(社区)党组织每月目标增比进位情况,由县财政每年每个乡镇下拨5万元“以奖代补”金,提高乡镇党工委、村(社区)党组织办公经费,通过以奖代补措施,增强、激励村干部的工作热情。五是强化学习激励,提升村干部素质。科学制定村干部培训规划,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采取“辅导讲学、远程帮学、交流互学、定期考学、群众评学”等方法,抓好学习培训。每年组织一批优秀村党员干部外出华西等经济文化发达地区考察培训,开阔眼界,理清发展思路。鼓励在职村干部参加自学、函授等学历教育,对在任期内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者,凭毕业证由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获得大专学历者每人奖励1000元,获得本科以上学历者,每人奖励2000元。建立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廉政保证金试行办法和村“两委”廉政激励金制度。
  ——硬运用,绩效考核奖惩化。把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农村干部选拔使用、评先评优和兑现工资待遇的重要依据:月考评为“优秀”等次的,乡镇给予表彰或奖励;一年内每月考评都为“优秀”等次的,推荐县委表彰奖励。考评为“基本称职”等次的,由乡镇党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进;连续两个月考评为“基本称职”等次的,给予免职。考评为“不称职”等次的,给予免职,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对民主测评为基本满意或不满意的,在批评教育的同时,实行诫勉谈话,时间为3—6个月,诫勉期内扣发绩效补贴。党员群众满意度测评达不到60%以上的村党支部书记,考虑其不宜担任。对以权谋私、违纪违法的,进行严肃处理。形成不合格村干部退出机制,真正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也不一样”。截止目前,35名工作长期处于挂末状态的村干部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