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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1

检察院“四抓一考”助推工作上台阶

作者:张挺松 时间:2013-03-21 阅读:199


  本报讯(通讯员 张挺松)  近年来,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目标考核工作,自2011年以来连续两年获全县目标考核一等奖。今年该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采取“四抓一考”方法,助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思想上抓目标。该院干警充分认识目标工作的重要性,不能把目标单纯认识为一项业务工作,而应把目标当作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政治任务,不仅要做,而且要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形成“检察长全面抓、分管领导负责抓、各个科室具体抓、检察干警人人抓”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目标工作格局。
  业务中抓目标。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规则,找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突破重点,真正把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公正意识贯穿到整个执法过程,切实从人民群众最希望检察机关办理的事情做起,积极探索,创新办案方式方法,确保人民群众正当的诉求和期待得到满足和实现,增强执法公信力,提高检察机关形象。
  发展中抓目标。将目标任务逐项分解,细化量化指标,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科室、具体到个人,通过制定考核制度,奖优罚劣,充分发挥目标责任考核的“导向、督战、激励”作用,鼓励干警创先争优,勇创佳绩。
  能力中抓目标。通过纵横比较,认真查找不足之处,引导教育检察干警正确面对困难,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集中精力克服困难,凝聚智慧和力量,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到“敢想敢做立志,转风担责树威,克难攻坚取胜”。
  工作实效来考验目标。目标任务完成得好与坏,检验的最终标准是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围绕反腐倡廉这个中心工作,加大反腐败执法力度,为全县经济社会保好驾、护好航,真正做到让人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