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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8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市有关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作者:何欢 陈逍 时间:2021-09-18 阅读:223


 胡敬斌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及中央省市有关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本报讯(记者 何欢 陈逍) 9月15日,县委书记胡敬斌主持召开中共第十二届威宁县委常委会第207次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省市有关精神,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措施,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县委副书记、县长邓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青松,县政协主席禄炳军,县委副书记胡智光,县委常委,县政府在家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三次会晤时的重要讲话,充满大国情怀、大国担当和世界眼光。全县上下要抓好学习贯彻落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加注重以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努力在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新作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要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大力实施草海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加快推进北门河治理,加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力度,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努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国务院督查组督查反馈问题,认真按照9月10日省委常委会议、9月13日市委常委会议和省市领导近期对威宁的重要批示及到威宁调研的指示要求,以对组织、对群众、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扛起整改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举一反三对“3+1”保障开展全排全查,分类建立台账,明确时限整改,坚决立查立改,做好督促指导,强化执纪问责,确保督查反馈问题、自查发现问题全面彻底整改,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要持续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原有工作体制机制稳定,做到力量不减、工作不断,强化产业帮扶,规范资金使用,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要抓住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省夯实基础县的重大机遇,强化规划引领,分类分级推进,促进农村资源资产市场化、法制化、项目化,促进农民和集体增收,努力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9月9日市委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当前经济形势精神,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暨招商引资工作专题会和《毕节市贯彻落实贵州省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五个一”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深刻认识做好今年经济工作的重大意义,对标对表要求,落细落实“半年攻坚行动”,全力抓好经济运行和高质量发展“双推进、双调度”,做好基层“三保”工作,筑牢民生底线,千方百计提质量、提速度、提位次。要深入推进“贵人服务”“毕须办”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政务环境、法制环境,用好外力、激发内力、共同发力抓好民营经济,切实营造引商、亲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为投资创业者创造良好条件。要发挥资源优势、区位优势、比较优势,加强项目谋划策划,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吸引更多优质项目落地,推动威宁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牢固树立预算法治意识,严守预算和财经纪律,不断增强现代财政治理效能,全力服务保障全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各级预算应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在领导方式上突出市场化、法制化、规范化,在决策程序上遵循民主、依法、科学决策,在县级领导班子管理运行上,县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做到“统揽不包揽、放权不放手”,在重大决策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党政同责、共同负责、共同担责、同舟共济、同心协力、化解风险、推动发展,在工作落实上坚持抓具体、抓深入、抓精准、抓穿透,实现工作具体化、项目化、规范化,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完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整改责任,强化问题整改,全力抓好整改“后半篇文章”。要坚定不移抓好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调整充实队伍,坚决扫黑到底、除恶务尽,确保群众安居乐业和社会和谐稳定。要把交通建设作为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的大动脉,全力构建立体大交通格局,为建设交通强国贡献威宁力量。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有关精神,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审议了有关文稿,研究部署了有关工作。
  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