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四举措”推动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深入开展
作者:王丽娟 时间:2021-10-11 阅读:222
本报讯(通讯员 王丽娟) 目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切实管住管好机构编制,威宁县立即启动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印发实施方案,通过“四举措”推动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深入开展。
加强组织领导。核查工作在县委编委领导下,由县委编办牵头组织实施,县委编委负责领导本地核查工作,确保核查进度和数据质量。县委编办将认真组织实施核查工作,切实发挥统筹协调和审核把关作用,确保核查各阶段工作按时有序推进,数据完备、准确。
建立协调机制。县委编办将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工作协调,制定数据比对工作方案,明确比对方式、结果运用、安全防护等要求,稳慎推进数据比对、实地核查等工作。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在核查工作期间建立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及联络人。县委编办负责适时召集召开会议,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及时研究核查工作有关事宜。
统筹利用资源。县委编办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机构编制核查与统计、实名制数据报送、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督查调研等工作,统筹用好现有系统平合、数据资源和渠道,加大数据共用共享力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整合工作环节,提升核查信息化水平,切实減轻基层工作负担。
严肃工作纪律。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纪律,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核查数据真实可靠,准确填报机构和人员编制信息,不得提供虛假信息,不得瞒报、漏报、拒报。要严格执行核查标准和要求,对于瞒报、提供虚假信息等严重影响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涉密机构编制信息的核查比对上报等全流程要按照保密有关要求开展,确保数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