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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2

威宁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粮安”行动 抓好粮食质量安全监管

作者:马宏宇 时间:2021-10-22 阅读:227


 

执法人员检查在售大米的进货查验情况

  本报讯(通讯员 马宏宇)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日,为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粮食安全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辖区粮油市场经营秩序,守护广大消费者“米袋子”安全,威宁县市场监管局六分局组织开展“粮安”行动,切实抓好粮食质量安全监管。
  行动中,执法人员以食杂店、粮油批发店、超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中小学食堂等为重点场所,以大米、食用油、面粉、米面制品等为重点对象,对辖区粮油流通领域和加工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进行全环节监管:一、摸清市场主体底数,抓好供销源头监管。通过现场摸排和贵州省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系统大数据清理,对辖区从事粮食收购、粮油加工、粮油销售等不同类别的经营主体摸清底数,建立监管台账,确保从源头上抓好粮油经营户食品安全责任义务的督促落实,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二、强化市场检查,抓牢流通领域监管。执法人员查看粮油经营户的持证亮照情况,检查所售大米、食用油、面粉的随货同行票据和进货查验记录是否完整,粮油的外包装标识标签是否清晰、规范,是否有超保质期或者包装破损等问题粮油,是否依规明码标价,是否存在以虚构原价、虚假打折进行粮油促销等违法行为。同时,检查散装大米、食用油经营户所用计量器具的准确度和校验检定情况,杜绝缺斤短两等相关违法行为。三、执法普法结合,抓实使用环节监管。在餐馆、食品加工作坊和学校食堂,执法人员查看其粮油是否按规定离地离墙贮存,贮存场所内是否配齐三防措施,所使用的粮油是否存在霉变、生虫和过期情况。现场向餐饮、小作坊、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宣传《食品安全法》、《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讲解粮油采购、进货查验技巧,督促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按需购进、按量使用,节约用粮,定期清理库存霉变粮油,杜绝铺张浪费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六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检查农村集市4个,食杂店、粮油批发店、超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中小学食堂共计70家次,对6家未按规定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的粮油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对12家粮油贮存不规范的经营户和食堂现场责令改正。下一步,六分局将继续加大对粮食市场的检查执法力度,重点打击销售过期、商标侵权粮油等违法行为,保障粮食市场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