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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2

八单位联动 合力化解一起长达30年的土地纠纷

作者:张怡 徐恺东 禄冉 时间:2021-10-22 阅读:229


 

联合调解土地纠纷现场

  本报讯(记者 张怡 通讯员 徐恺东 禄冉) 近日,威宁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县农业农村局,七星关区人民法院、检察院,中水镇人民政府、司法所、派出所、居乐村村委会八家单位,共同进行实地走访、深入调查,合力化解一起长达30年的土地纠纷。
  1991年10月,王某等四人与中水镇居乐村村委会签订了荒山承包合同,承包期限50年。张某某以在王某等人与村委会签订合同之前已在该荒山内开垦部分土地并进行耕种为由提出异议。1991年至2021年期间,双方多次发生纠纷,并起诉至法院,因土地所属存在争议,双方矛盾始终未能得到解决。
  威宁县农业农村局将案件线索推送给县人民检察院后,为切实化解矛盾纠纷,增进社会和谐,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带头研究制定化解措施,并主动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系和沟通。经调查发现该案争议双方系亲戚关系,虽然土地争议发生矛盾近30年,但仍存在化解的条件。威宁县人民检察院遂于2021年9月8日,会同县农业农村局等八个单位实地查看争议土地,对案件事实认真调查核实,在查清争议来龙去脉的基础上,征求争议双方意见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向争议双方深度分析利弊、释法说理后,争议双方达成和解,王某等人自愿放弃对争议土地的使用权及管理权的主张,双方承诺不再对上述涉案土地产生争议,维持该地使用和管理现状,保持道路畅通。王某于和解当日自愿向七星关区人民法院撤回诉讼请求,双方亲戚关系重归于好。至此,长达30年的土地争议得以圆满解决。
  据悉,下一步,威宁县检察院将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