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司法局:五举措强化安置帮教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作者:张树华 时间:2021-10-29 阅读:466
本报讯(通讯员 张树华) 为帮助刑满释放人员更好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威宁县司法局自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系统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成效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结合全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多措并举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健全组织明确责任。以各司法所为重点,调整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社区)成立帮教小组,健全安置帮教组织网络,明确分工,专人负责,使安置帮教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加强衔接落实帮教。在接到刑满释放人员释放通知函后,司法所及时联系所属村(社区)协管员共同进行核查,核实后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安置帮教工作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落实本省内重点帮教人员“必接必送”制度,确保重点帮教对象衔接率100%。
做好远程探视工作。疫情期间全省监狱停止会见,远程探视工作量远超其他年份,县司法局在严格落实探视申请程序的同时,更新远程探视设备,充分发挥利民便民优势,促进监狱与家属共同对服刑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开展远程视频会见276次,会见人数累计880余人次;会见人员中,70岁以上老人累计6人,18岁以下小孩累计280余人。
多方联动全面排查。为了组织更多力量参与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工作,自治县司法局主动协调,由乡镇(街道)司法所与人民政府(办事处)、派出所、村(社区)、组等社会组织和刑释人员家庭共同组成帮教主体,实行多方联动。每季度联合村(社区)居委会逐户走访辖区内的刑释解人员,开展1次的全面排查和帮扶,及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工作生活状况及思想动态,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帮教有落实,发现苗头及时解决,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为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融入社会搭建了平台。
以人为本用心帮扶。帮助刑满释放人员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司法所及时与乡镇(街道)社 会事务办、村委会联系,为其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在日常帮教中,积极主动带领他们学习现行法律法规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并为其解答各项咨询或疑虑,并有针对性地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遵纪守法意识,踏实过好生活,不要触碰法律的底线,使其重拾自信再获新生,找回“新我”。
通过对刑满释放人员的人性化关怀和爱心感化,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截至目前,县司法局从全国各监狱累计接收刑满释放人员人员542人,目前在册人数542人,安置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