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人均1.5万重奖煤矿安监员
作者:程国强 王旺 时间:2013-03-29 阅读:282
本报讯(通讯员 程国强 王旺) 日前,威宁出台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考核奖惩办法,对于全年煤矿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年终奖人均奖励1.5万。
据了解,该办法规定,对综合督查组全年煤矿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年终人均奖励1.5万元,对发生死亡事故和重伤3人事故的取消奖励。综合督查组每季度对片区煤监站的履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按照《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工作目标任务季度考核评分表》进行评分,考核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一名。获得一等奖的片区煤监站,年终人均奖励2.5万元;获二等奖的煤监站,年终人均奖励2万元;获得三等奖的煤监站,年终人均奖励1.5万元。未获得奖励档次的片区煤监站,只要考核均分达85分以上,年终人均奖励1万元。
在监管期间,辖区内煤矿发生死亡事故的片区煤监站,取消评奖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监管责任。该办法的出台,将有效调动煤矿安监工作员的积极性,确保煤矿企业不发生重、特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