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妇联:多举措开展保护未成年人活动
作者:安云燕 时间:2021-11-26 阅读:253
本报讯(通讯员 安云燕) 今年以来,威宁县妇联紧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求,围绕未成年人保护“1145”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妇联职责,坚持把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和服务家庭作为工作主阵地。
广泛宣传,营造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环境。在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之际,县妇联积极参与由县未保委成员单位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活动主要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知识手册和现场解答等方式,向群众讲解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帮助社区居民特别是青少年掌握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知识,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活动中,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及防拐、反拐宣传等宣传资料8800余份,提供现场法律咨询、讲解服务200余人次。深入贯彻落实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努力营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良好社会氛围,切实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加强沟通,切实关爱未成年人。县妇联制定了“六一”活动实施方案,并将任务进行分解,把责任落实到各成员单位,县妇儿工委32家成员单位积极响应,带上4万余元节日慰问金和学习用具,分赴盐仓小学等7个学校,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符合少年儿童特点的宣传教育活动,展现新时代少年儿童爱党爱国、昂扬奋进的精神面貌。同时鼓励少年儿童从小树立远大志向、认真学习,长大为家乡建设作出贡献。
狠抓落实,深入实施儿童发展规划。积极协调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按照“儿童优先”原则,全面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妇女儿童维权网络,通过源头维权、社会化维权和机构维权等形式,形成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协同作战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体系,做好涉及未成年人现实和长远利益的各项工作。
加强沟通,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充分利用妇女儿童的优势,利用三八维权周等节日发放未成年人保护、妇女儿童维权等宣传册,认真做好未成年人权益维护法律宣传、维权服务、爱心救助等各项工作,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与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做好当事人的协调工作,把父母离婚对未成年人的伤害降到最低限度,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多措并举,推动家庭教育工作。积极抽调人员参加省市妇联举办的“家庭教育培训班”,使妇联干部的使命意识不断强化,专业水平不断提升。为贯彻落实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紧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求,在全县范围内举办家庭教育暨未成年人保护培训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理性帮助未成年人确定成长目标,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出现不良行为,让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引导未成年人形成良好的价值观念、性情品格、生活习惯和行为模式,提高了广大农村家庭对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尤其是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同时以“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家庭”为主题,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和良好家教家风,引导家庭成员做好表率,为少年儿童的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