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为农民工讨薪办实事
作者:张树华 时间:2021-12-13 阅读:461

调解现场
本报讯(通讯员 张树华) 日前,以马某为代表的22名农民工向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称威宁县某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吴某自8月起拖欠他们10余万元工资,多次讨要无果,司法局工作人员向吴某核实后,立即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
由于该案件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上访,法律援助律师起诉到威宁县人民法院后,法院根据诉调对接机制,转到县司法局法治事务中心进行调解。
县司法局法治事务中心接到该起案件委托调解函后,于11月29日下午组织双方当事人及法律援助律师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吴某提出自己并非恶意拖欠22名农民工工资,只是因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故对农民工工资一拖再拖,调解员当场告知他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构成犯罪,并向其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引导22名农民工换位思考,结合生产生活中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并强调矛盾纠纷双方之间的相互信任理解,是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经过长达6个小时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和解,该起涉及人数多、金额大的农民工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在场的双方当事人均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纷纷点赞县司法局的工作态度和效率。
下一步,县司法局将继续加大农民工普法宣传力度和人民调解力度,在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意识的同时筑牢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