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司法局:三措并举 确保全县社区矫正安全稳定
作者:刘步 张树华 时间:2022-01-19 阅读:457
本报讯(记者 刘步 通讯员 张树华) 年末岁首,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提升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转化质量。威宁县司法局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结合自身职能职责,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三措并举精心部署全县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无脱管失控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为全县百姓营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规范日汇报,保证服从监管,每日“闻其声”。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必须通过“在矫通”APP、移动通讯等加强信息化核查,及时掌握矫正对象行动轨迹,对未按时进行汇报的社区矫正对象通过村(社区)委社区矫正小组人员及时了解情况,立即开展批评、训诫、警告并督促矫正对象及时到司法所接受批评教育,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监管的意识。
强化日报告,不定时走访,每日“见其人”。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每日按规定时间以微信视频的方式向司法所工作人员报告当日活动情况,以便司法所工作人员掌握其当日思想、工作及生产生活的情况。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可适时通过拨打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友情提醒”,警示其遵纪守法,遵守社区矫正规定,并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脱管漏管专项检查,即不定点、不定时、不定人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走访摸排,重点排查和掌控外地户籍人员、外向型就业和流动性大的对象。
实行分类管理,落实帮扶措施,每日“慰其心”。严格执行外出社区矫正对象的请假审批制度和日报告制度,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守法意识,筑牢矫正纪律。司法所工作人员可根据日常监管了解到的情况,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对再犯罪风险较高、监管比较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可适时进行跟踪巡查;对家庭无人就业且生活没有来源、经济困难的、新入矫和家庭重大变故的社区矫正对象,符合低保条件的可帮助其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落实低保救助,并辅之开展心理疏导,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释放内心的压力,确保思想稳定,主动接受教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