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遇矿难获巨额赔偿 弟弟欲强占叔嫂反成仇
作者:通讯员 周远松 时间:2013-04-09 阅读:221
本报讯(通讯员 周远松) 哥哥罗某不幸死于矿难,家属获赔81.1万元。安葬罗某后,弟弟罗某某以需弥补其帮忙料理哥哥后事为由,强行将76万元转入自己的账户,导致叔嫂反目成仇而对簿公堂。近日,威宁法院海拉法庭经过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化干戈为玉帛”。
去年12月28日,原告黄某之夫罗某在兴义市能冲煤矿井下作业发生安全事故导致死亡,矿方赔偿罗某家属各项费用等81.1万元。安葬死者用去5.1万元,余下76万元存入黄某大哥黄某某的账户代为保管。凯料罗某尸骨未寒,死者罗某弟弟罗某某便以弥补其帮忙料理哥哥后事为由,强行让黄某某将76万元转入自己的账户,并自行取出5万元消费。后黄某多次索要未果,罗某某反而置之不理,于是黄某便携儿女怒将叔叔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人的法定继承人因受害人死亡后未来可继承受害人财产收入而应得的补偿,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进行合理分配。罗某某虽为死者弟弟,但其与哥哥各自成家立业,无权与嫂嫂和侄儿分享死亡赔偿金。但罗某某在其哥哥死亡后,曾与矿方协商赔偿事宜,的确一直在奔走操劳,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承办法官本着化解矛盾、让亲情重续的原则,从案件事实、亲人间和睦相处及相关法律规定等多个角度,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疏导,最终达成由被告罗某某返还原告黄某母女四人75万元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