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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6

自治县人民政府召开2013年廉政工作专题会议

作者:张锋 时间:2013-04-16 阅读:220


  本报讯(记者 张锋) 4月12日,自治县人民政府召开2013年廉政工作专题会议。自治县委副书记、县长陈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春主持会议。自治县委常委、副县长陈兆云、刘敬东,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禄云、杨华忠、马仲华、程静、郭鹏、丁开斌,自治县政协副主席陈兴志、李正超等参加了会议。
  陈波要求,为抓好政府2013年廉政工作,所有政府班子成员和政府组成部门单位负责人要从思想上、机制上和体制上入手,筑牢思想防线,时刻对法律和权力怀敬畏之心,在工作和生活中时刻做一个清醒的人;管好资金,管好项目,安排项目和管理资金要把基础工作做深做透,高效监管资金;对部门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要严格管理;落实好转变作风的各项规定;处理好勤政和廉政的关系,依法行政,多做事并做出成效,严格遵守各项准则,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抓好廉政工作的落实。
  刘春要求,各部门要召开好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会议,把各级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好,把相关廉政工作纪律变为自觉行动;处理好廉政和改革发展的关系;处理好筑牢思想防线与跑项目、对上联系、横向交流的关系,把政府廉政工作建设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会议贯彻学习了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十一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中纪发2012年22号文件《非法干预查处渎职侵权违法犯罪案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高检发渎检字2012年8号文件《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非法干预查处渎职侵权违法犯罪案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文件精神,并对威宁2012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
  会上,陈波还与政府班子成员分别签订了《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2013年廉政建设责任书》。
  政府办、监察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