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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6

威宁县“七个强化”狠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作者:何燕 时间:2022-05-16 阅读:402


   本报讯(通讯员 何燕) 近年来,威宁县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规定,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决策部署,通过实施“四大工程”,压实“五方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全县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案(事)件发生,“七个强化”扎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建设。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根据省、市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指示精神和要求,成立了由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双主任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明确县未保办5名专职人员开展工作。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参照县有关文件,成立由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为双主任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在乡镇(街道)未成年保护工作站至少明确2名未保专干,目前全县41个乡镇(街道)均已挂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并在各村(社区)和学校明确未保专干。
  强化统筹谋划,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印发了《关于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行常态化暗查暗访调度通报约谈问责的通知》,建立明察暗访、定期通报、约谈问责机制。对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立1+N+N分片联系包保制度(即党委政府1名副县级领导干部带领N个成员单位联系N个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未保委成员单位均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周会商、月调度、季度通报”的工作方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结合单位职责分工有序推进工作任务落实。我县未保委成员单位均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职负责人,发挥部门牵头和纽带作用,促进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推动各部门有效发挥合力作用,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强化安排部署,抓实全县未成年人排查评估。根据市未保办的部署,及时印发《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排查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按照居住地排查原则,全面开展未成年人排查评估工作。对辖区内所有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进行摸底排查。按照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个等级评定未成年人保护等级,建立信息台账,开展风险等级评估,按照不同等级纳入管理,建档立卡,对全县易对未成年人造成伤害的重点人员进行摸排并纳入管控,建立高风险人员管控动态信息台账。同时,认真落实儿童福利和社会救助保障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应帮尽帮。用好委托监护、临时监护、长期监护等机制,有效杜绝了由未成年人监护缺失而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强化部门协作,形成未成年人暗查暗访合力。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每两月开展一次暗查暗访,覆盖全县41个乡镇(街道)、324个村(社区)、200余所学校、实地走访2000余名儿童对象,对暗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乡镇限期整改。暗查暗访结束后,县未保办将暗查暗访情况进行全县通报,并及时组织召开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调度会进行专题调度,要求全县举一反三开展对照整改。
  强化动态监测,织牢未成年人救助保障网底。定期组织人员对未成年成进行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救助。由县级统筹,以乡镇(街道)为主体、村(社区)为单元,全面排查摸清未成年人情况,分类建立动态管理信息台账,严格压实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责任,及时发现、处置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或陷入困境情况。
  强化机制保障,夯实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基础。完善校园风险防控体系,健全安全教育机制,压实学校保护责任,严防校园欺凌,加快校园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定期开展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居住场所、学校、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及周边、未成年人娱乐活动场所及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指导学校、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完善安全管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常态开展隐患整治。强化儿童食品用品、烟酒、住宿等市场巡查监管,加大黑网吧、非法办学整治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未成年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注重未成年人舆情监测和引导,努力将未成年人舆情炒作消除在萌芽阶段。完善“守未联盟”APP功能,加强推广运用,确保报告受理主体覆盖县、乡两级。依托12345热线,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宣传和未成年人保护线索报告受理、转介、处置、跟踪问效工作。
  强化法治宣传,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德治教育。组织政法、民政、公安、司法、教育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成员党委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德治教育,利用儿童节、主题宣传、宣传月等节日,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持续开展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