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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7

威宁合医办多举措减轻参合居民负担

作者:宋贵林 时间:2013-04-17 阅读:305


  本报讯 (通讯员 宋贵林) 近年来,威宁合医办立足实际,加大投入,扩大参合农民受益程度,参合居民就医难得到缓解。
  为切实减轻参合农民因患重大疾病带来的经济困难,县合医办根据县政府今年出台的《威宁自治县门诊一般诊疗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门诊诊疗费用包干,即:参合人数每人每年10元核定包干使用,每月以门诊处方人次8元/次拨付。乡镇民营定点医疗机构、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收治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病人只准收取零差价基本药物费用,不准再收取任何诊疗费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根据上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补偿住院费用情况,对国营医疗机构预拨住院费用,从住院基金中预拨,年底结清。患者的医疗费用,只缴纳自付部分,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不得过度医疗,制假报销,一经发现将预拨资金全部收回,并处违规资金的5至10倍罚款。
  据了解,威宁还把因患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精神分裂症、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器官移植等病种的门诊治疗费用纳入大病门诊补助范围,每人每年最高补助5万元。将高血压、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含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慢性房颤、冠心病、心肌病)、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风湿性关节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癫痫等常见门诊慢性病实行门诊费用补助,每人每年最高补助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