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抓好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提标核查 着力提升社会救助“托底”功效
作者: 时间:2022-06-15 阅读:261
威宁县抓好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提标核查
着力提升社会救助“托底”功效
通讯员 杨旭东
今年来,威宁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年度核查、提标工作为重点,采取试点推进、样板推广等方式,坚持保障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机制,不断健全和推进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建设,有力确保全县社会救助对象“托底”工作有序推进。
强化安排部署,确保核查工作统筹推进
城乡低保工作是民生重点工程,抓好城乡低保年度核查,精准救助,是巩固脱贫攻坚和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今年来,威宁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及时印发《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县的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和特困供养对象年度核查工作进行及时安排部署,确保两项核查同步开展。
加强业务指导,确保核查工作深入开展
为确保各乡镇(街道)扎实掌握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程序和细则,威宁在下发《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的通知》的同时,由民政、人社等部门联动,及时组织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业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对核查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讲解。同时,在年度核查阶段,专门成立了业务指导组,到各乡镇(街道)实地查看和指导。
严格督查抽查,确保救助对象精准合规
根据省、市民政部门的要求,为确保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有效开展,做到收入应算尽算,保障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及时成立6个专项督查组,由县民政部门分片区、分版块进行督促检查,每个乡镇(街道)随机抽取2个村,每个村随机抽取5-10户保障对象,实地查看续保、新增、退出三类对象收入核算是否精准,程序是否合规。对存在问题的乡镇,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确保保障对象符合救助条件。
探索试点推进,确保服务质量效能提升
根据中央、省对于本年度城乡低保年度核查相关文件精神,威宁在扎实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简化办事流程,优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审核确认程序,增强乡镇政务服务能力的同时,积极探索,制定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推行城乡低保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试点工作,目前,已在全县选取东风镇、草海镇等6个乡镇作为试点乡镇,全面试行城乡低保及特困供养的乡镇审核确认工作。
据了解,经本轮核查,全县共有城低保4698户16407人,其中新增104户386人、退出613户2174人;农低保43512户124633人,其中新增862户2075人,退出3483户12712人。4月份城低保发放资金7569942元,农低保33680328元。城低保1-4月累计发放3326.36万元,农低保1-4月累计发放低保金1.41亿元。4月份特困供养对象3335户3483人,4月份发放供养金4146132元,1-4月累计发放1685.5万元。1-4月,全县临时救助6648人,发放救助金597万元。全县社会救助“托底”功效进一步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