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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9

省专项督查组赴威宁督察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作者:何欢 时间:2013-04-19 阅读:358


  本报讯(记者 何欢) 4月17日,由原省党员干部远教中心主任宋洪宪,省委督查室专项督查处处长赵继红,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科员王睿组成的省专项督查组到威宁督察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黄家忠,市督查督办局副局长王学亮,自治县委副书记明忠琴,自治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赵德宏,市督查督办局科长吕璞等陪同。
  督查组一行在金钟镇督查工作时,与毕节市、威宁自治县、金钟镇各级领导进行座谈。座谈会上,金钟镇及该镇文昌、冒水等村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企业代表对如何贯彻落实和宣讲十八精神作了相关工作汇报。各村和代表们结合村情实际,就市、县、镇到村开展十八大精神宣讲落实的方法,驻村干部帮助群众理清发展思路、关注民生等工作作了详细汇报。
  听取相关汇报后,宋洪宪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以多种形式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要对十八大精神实质进行再学习、反复学习,努力学深学透。驻村干部要看清深入贯彻和领会十八大精神的重要意义,切实帮助群众和企业找到发展之路,让群众通过通俗易懂的宣讲,把十八大精神运用到生产实践中去。各级干部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结合“十破十立”,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确保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
  明忠琴在汇报工作时说,威宁在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中,始终把十八大精神实质和改善民生相结合,着力在“修、养、生、谐”上做文章。修,就是修建道路、建水利工程、改善群众住房、完善网络信息等基础设施;养,就是在养育、养老、养殖等工作上下功夫;生,就是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自然生态;谐,就是最终达到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进一步提高威宁经济和民生发展软实力,为实现同步建成小康寻找有效方法和提供保障。
  督查组还实地参观了金钟镇冒水村党员活动室建设情况,并对冒水村党员活动室建设表示充分肯定。
  县委办、组织部、督办督查局、金钟镇相关负责人和金钟镇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企业代表、驻村工作小组陪同督查或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