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召开废止《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护条例》论证会议
作者:马婵 时间:2022-07-11 阅读:365
本报讯(通讯员 马婵) 7月6日,威宁县召开废止《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护条例》论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华忠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周乾、陈兴志、孔天寿、朱少康出席会议,副主任冶伟苍主持会议。
杨华忠强调,立法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必须切实强化组织落实,凝聚各方合力,努力使制定的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要发挥主导作用,提高立法水平。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立法合力。切实推动新时代民族立法工作,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立法质量,保证地方性法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要重视队伍建设,强化立法保障。要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推进立法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展现威宁立法工作者的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握原则要求,全力开创立法工作新局面,强化组织落实,以高质量立法助力威宁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立法办负责人对废止《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护条例》作了说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作了《关于废止〈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护条例〉的风险评估报告》,与会同志发表了意见建议,通过票决一致同意废止这部条例。
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机构负责人,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县级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非公企业代表、县级立法咨询专家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