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五个强化”高位推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作者: 时间:2022-07-14 阅读:243
本报讯 威宁县严格按照省、市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五个强化”做实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强化安排部署。积极向市司法局请示汇报,专题向县委政府领导汇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和相关分管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县司法局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提前对全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情况开展起底调研,全面摸清全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现状,提前谋划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
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以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和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司法局。
强化队伍建设。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专班设立专门办公室办公,通过分批次从各行政执法部门抽调人员跟班轮训的方式,充实专班工作人员,为全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提供人才队伍保障;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执法部门同步组建专班,明确专人负责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
强化经费保障。为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威宁县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并将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落实好试点工作所需的装备、经费等,保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有力推进。
强化协调联动。威宁县建立行政执法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县司法局强化统筹协调,县直相关执法部门与乡镇(街道)协调联动,开展案卷交叉评查、监督检查、案件线索移送处置、重大疑难案件处置、行刑衔接等工作。目前,开展案卷交叉评查2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6个;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违法犯罪案件22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2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9个。(来源:毕节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