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贵新到威宁调研民族宗教立法工作
作者:李才维 时间:2013-04-23 阅读:284
杨贵新到威宁调研民族宗教立法工作
本报讯(通讯员 李才维) 4月18日,省人大民宗委主任杨贵新、办公室主任钱晓鸣到威宁人大调研民族宗教立法工作并召开座谈会,毕节市纪委副书记龙厚群陪同。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青松,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乾、周跃宁、王义国、余崇忠、王梅,自治县副县长程静等领导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立法工作情况及《威宁自治县草海保护条例》修改工作情况汇报后,杨贵新一行对县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立法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县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立法工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县”的有机统一,始终围绕县委“四五六七”的工作思路和人大常委会“一二三四五”的工作构思,始终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成绩显著。
杨贵新要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立法工作要始终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强化民族自治,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要始终解决观念问题和发展问题,树立“十破十立”的观念,从民族立法方面助推全县经济发展、加快教育卫生事业发展、加快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快投资项目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要始终充分发挥人大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法定职责的第一要务,从人大工作定位和特点出发,找准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积极行使各项法定职权,促进和保障全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要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威宁依法治县水平不断提高。
杨贵新一行还到草海泰丰园、草海养生基地就威宁农业产业化发展、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
草海管理局、县人大办公室、人大法制委、民族委、立法办及民宗局负责人参加了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