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举行首例蚯蚓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起诉听证
作者:张怡 李爱 时间:2022-07-21 阅读:244

听证现场
本报讯(记者 张怡 通讯员 李爱) 日前,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就该院办理的首例蚯蚓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威宁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平台志愿者、专家等担任听证员,邀请了相关行政机关代表参加,就刘某某、艾某某等人违法收购、加工、销售蚯蚓是否对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造成破坏以及是否对该案提起诉讼进行听证。听证会由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荣波主持,承办检察官林江、李爱参加。
“小蚯蚓有大作用,蚯蚓作为一种土壤动物,对提升土壤肥力,分解土壤中重金属,维系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等方面具有重要生态价值,检察机关在当前蚯蚓保护面临困境的情况下,敢担当敢作为,通过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保护蚯蚓进而保护生态,我完全赞同……”听证员唐玉萍如是说道。
“威宁县电击蚯蚓的问题从去年就开始了,去年的县两会上代表们就热议过这个话题。由于法律具有滞后性,蚯蚓暂未被列入保护名录,但蚯蚓具有的生态价值是毋庸置疑的,应当禁止电击这种‘灭绝式’的捕杀。检察机关提起诉讼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民法典》中就有关于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及破坏生态原则的相关规定,《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也有相关规定,我完全赞同。同时我呼吁能够通过本案在省级甚至全国推动对蚯蚓的保护工作。”听证员、人大代表杨德辉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谈了自己看法。
“我是本案案发地社区的居民,对刘某某等人收购、加工蚯蚓的情况比较了解,打蚯蚓带来的问题其实是多方面的,首先是破话了我们社区的生态环境,其次是因为村民争打蚯蚓引发了邻里矛盾纠纷,再次是这种‘空手套白狼’的方式吸引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形成了一种不良的社会风气……,检察机关及时制止,非常有必要,我完全赞同。”听证员、案发地村民代表结合自己了解的情况作了发言。
“在检察机关调查这个案件的同一时期,我们已经收到了《检察建议书》,是督促我们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我们高度重视,迅速向县里面报告了相关情况,现在威宁县已出台了关于禁止非法猎捕蚯蚓的相关文件。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履职,同检察机关形成合力,共同保护我县的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通过司法的强制性制止电击蚯蚓对相关人员肯定会形成有力震慑,下一步,我们将协同检察机关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配合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提供必要的支持。”与会行政执法机关代表结合自身职能职责纷纷发言,充分发表意见,气氛异常热烈。
听证员经过评议后,形成一致意见:刘某某、艾某某等人的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支持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王荣波对听证会作总结,对刘某某、艾某某等人的行为破坏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进行充分论证,深入分析了本案的法律适用等相关问题,宣布本次听证会结论:对刘某某、艾某某等人生态破坏责任提起民事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