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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2

维护人民权益 增进人民福祉 在履职中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作者:杨鼎 马速锋 时间:2022-08-22 阅读:197


 维护人民权益  增进人民福祉
在履职中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威宁县人大常委会半年工作侧记
通讯员 杨鼎 马速锋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指出: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威宁县人大常委会在履职中积极践行和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理念,支持和确保人民群众依法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个环节,真正反映人民意愿、体现人民利益,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上来。半年来组织召开常委会会议4次、主任会议9次;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4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0人(次);开展执法检查2次,形成执法检查报告2个;听取县人民政府部门局长(主任)2021年工作报告27个;督促办理代表议案建议127件。
 
旗帜鲜明讲政治
在坚持党的领导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自觉在县委领导下统筹安排和有序推进依法履职,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坚持以新思想定向领航。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着力强化思想武装工作,补足精神之“钙”,筑牢信仰之基。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论述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履职“必修课”,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狠下功夫,做到学思悟贯通、知信行合一,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强大动力。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谋划推进人大工作,做到党委工作重心在那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那里,力量就汇聚到那里,作用就发挥到那里,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落实,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按照县委的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全县中心工作,从人大角度搞调研、提建议、促落实;从县级领导层面协调解决问题,帮助解疑释惑,创优发展环境,常委会人员既是督战员、也是作战员,充分发挥人大听民意、聚民心、汇民智的制度优势,积极推动县委重大决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始终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召开重要会议、开展重要活动、制定工作要点、立法工作规划和计划、制定修改重要制度等履职中的重大事项,都按规定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始终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确保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落到实处。 
 
科学立法促善治
在坚持开门立法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县人大常委会坚持立足实际、守正创新,履职尽责、勇担使命,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让立法创新与立法实践同行,在民族立法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强化立法队伍建设、充实立法工作力量。增设县人大常委会立法办立法服务中心,从全县范围内公开考调3名工作人员到立法服务中心工作,立法队伍进一步充实。建立完善立法专家咨询制度,从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队伍中聘请了13名立法咨询专家,汇聚民智民意,拓宽立法渠道。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研究制定了《威宁县人大常委会2022—2026年立法规划》和《威宁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开展了“殡葬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立法调研;起草了《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条例(草案)》《关于修改<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畜牧业发展条例>的决定(草案)》《废止<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护条例>的决定(草案)》,立法调研过程中将相关法规草案文本及调查问卷发到机关、企业、村组群众代表的手中,让群众有效参与到立法工作中来。
  ——进一步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把双龙镇红光村建设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毕节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站”,把龙场镇建设成为“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把玉龙镇、麻乍镇建设成为“威宁县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发挥联系点(联络站)作用,做好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努力打造“建得好、能管用、有作为”的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站),为人民群众参与立法过程提高立法质量搭建了有效平台。一是着力拓宽征询意见建议范围,提高群众参与立法工作频率。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村民代表、知识青年、党员群众召开座谈会,采取向群众发放法规草案文本、进村入户征求意见等方式参与相关法规草案的意见征询工作,为法规草案收集各方意见建议8条。二是着力拓宽联系点信息采集渠道,夯实参与立法工作基础。联络站建成后,通过接待群众来访、入户走访等方式,结合当前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疫情防控、乡村振兴、耕地保护、生态环保等工作,广泛收集社情民意,认真进行梳理上报,共收集到群众意见50余条。
 
强化担当助发展
在持续监督问效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县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创新监督方式,切实加大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力度,提高了监督实效。
  ——聚焦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开展监督。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工作,规范行使审查监督职权,提高人大财经工作的监督力度。一是做好决算和预算调整的审查批准、监督预算执行、初审下一年度计划和预算等工作,做好《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的审查工作,并形成审查报告。二是围绕县人民政府上一年度县级财政决算和本年度财政预算编制情况,形成《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审查报告,维护了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三是针对“如何贯彻实施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县县域经济发展,全力抢抓‘走好新的赶考之路’上有哪些好的举措方面”等问题,通过下基层调研,召开专业人员座谈会,形成了《关于贯彻实施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思路及建议》。为人大常委会审议好两个工作报告,从落实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提供了科学的意见建议,为县政府抢抓政策机遇提供了人大智慧方案,助力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聚焦民生服务保障开展监督。一是以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目标,围绕全县农产品品牌建设情况,听取和审议了政府专项工作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政府加强品牌建设的组织领导,增强品牌建设的系统性,加大对已有品牌的梳理整治和保护扶持力度,强化品牌的宣传和推广,确保农产品品牌建设更好地惠民利民。二是聚焦民生工程实施和群众诉求,开展全县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情况调研,建议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阵地,为全县人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文化服务。
  ——聚焦执法司法工作开展监督。一是依法开展法律监督,督促“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保证行政权、审判权和检察权得到公正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依据《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对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审查,确保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针对发现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建议意见5条。按照“平安威宁、法治威宁”建设要求,积极配合法治监督检查组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积极协助完成工作任务。

牢记宗旨不忘本
在发挥代表作用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理念,围绕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创新平台载体,拓展知情知政渠道,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代表工作水平。
  ——努力提高建议意见办理质量。及时将威宁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列入办理的10类127件建议、意见进行了交办,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定责任部门、定分管领导,定办理人员、定保障措施、定完成期限的原则,认真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及时回复代表。积极争取资金,办理代表建议项目,争取市级代表建议资金118.57万元共4个项目,设立县级代表建议资金500万元共15个项目,目前均已基本完工。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重点建议意见制度,对代表建议意见进行重点督办,追踪问效。
  ——持续强化代表履职平台建设。严格按照“六有标准”(有固定场所、有组织队伍、有工作制度、有履职活动、有档案资料、有必备设备),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工作站(室)建设,新建人大代表之家3个。紧密结合县域基层治理,推动人大代表之家与代表联络站(室)有效衔接,根据代表分布情况,制定“代表之家”示范建设实施方案,定期开展活动,积极建言献策,推进人大代表“亮”身份活动与依法监督紧密结合,组织代表有序参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不断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意见,研究制定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培训方案,科学确定培训内容,认真做好代表履职培训工作。严格落实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加强履职情况督导,保障和督促代表依法有效履职。强化代表经费使用管理,督促政府划拨县乡代表工作经费,保障人大工作正常开展。
  ——深入推进“三联三促”工作。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深度广度,扩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范围,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会议、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使各项工作更接地气、更得民心。加强县人大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工作机构人员与人大代表联系机制,通过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密切联系相关领域和相关专业知识的代表,充分听取专业性意见,发挥代表的履职作用。加强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拓宽代表联系群众渠道途径和内容方式,引导组织代表就近参加代表联络站、代表之家活动,听民声、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同时也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推进代表联系群众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