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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3

李爱:不忘初心,以忠诚履职谱写青春之歌

作者:张怡 时间:2022-08-23 阅读:228


 

李爱(右一)热心为群众解答问题


  李爱,男,1991年10月出生,2013年9月考入威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在检察院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侦监、公诉、第四检察部等部门工作,现为第四检察部二级检察官。从检九年来,李爱始终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在不同的岗位上履职尽责。2020年被省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碧水瑞家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活动“突出个人”,在全市公诉人与律师辩论赛中荣获第二名,在全市公益诉讼业务竞赛中荣获第二名,2021年在全市公诉人竞赛中获“优秀公诉人”称号。
  自从事检察工作以来,无论在任何岗位上,李爱始终保持对检察工作的热爱与激情。在办公室工作期间,作为检察新兵的他谦虚谨慎,虚心向领导同事求教学习,认真做好办公室文件收发、会议服务、后勤保障等工作。正是办公室工作的经历,李爱养成了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到法律政策研究室工作后,李爱迅速熟悉工作,很快投入到拟写报告、撰写调研文章、典型案例等工作中,写作能力得以大幅提升,其撰写的调研文章和案例分析3篇在省级刊物《贵州法学》发表,2篇在《人民检察》贵州版发表,1篇典型案例被省院采用,并在2021年全市检察理论年会中获得三等奖。
  2018年2月,李爱遴选成为员额检察官,被调整到刑事检察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李爱作为主办检察官之一参与办理两起涉黑案件,从提前介入、批准逮捕到提起公诉,他高质量完成了证据审查、引导侦查、出庭指控等工作,积累了办理重大复杂案件的宝贵经验。2021年,李爱被市检察院抽调办理某市一起重大涉黑案件,其独立审查该案的三十余起犯罪事实,涉及罪名十余个。无论办理大要案还是普通案件,他始终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保持客观公正立场,做到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现在,李爱是一名公益诉讼检察官,面对新业务新知识带来的挑战,他不断强化学习,大胆探索实践,经常加班加点奔走在调查取证、案件回访的途中,成功办理了一批涉及环境资源保护、食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带领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办理的互联网营业服务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中小学校园周边违规设置卷烟零售点,村卫生室违规执业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引发强烈反响,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用实际行动践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初心使命。
  “不要因为越走越远,而忘记了当初为什么出发”这是李爱当初写在单位干警心语墙上的一句话,也是他用来警醒鞭策自己的“名言”。保持学习,提升自我,司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惩恶扬善,天理、国法、人情……。这些都是他一直坚守的初心,也将成为他毕生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