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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3

杨启孟:青春因检察事业而精彩

作者:张怡 时间:2022-09-13 阅读:566


 

杨启孟(左二)在金钟调解卯时益诉县政府卯时柱土地登记行政纠纷案

  杨启孟,男,1989年4月28日生,2015年4月进入威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从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及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脱贫攻坚、护航“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等专项工作,现为第四检察部四级检察官助理,威宁县检察院办公室党支部纪律委员、宣传委员,同时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五届威宁县委员会委员。
  从检七年,杨启孟始终坚持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为指导,以“案件质量”为根本,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为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创新工作举措,以更实更优的检察履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在行政检察工作中,杨启孟重点聚焦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成功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22件,其中主导化解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双撤回案件均为全省检察机关首例,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政和的良好效果。办案中坚持依法治理与溯源治理相结合,综合运用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方式有效助推司法权与行政权的良性互动,积极助力行政监管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格局。
  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杨启孟坚持以理念变革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维护“公益”为落脚点,攻坚克难,狠抓落实,助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协助办理公益诉讼线索、诉前程序案件100余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新要求。
  在民事检察工作中,杨启孟坚持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依法履行民事检察职能,积极探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新方法,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为促进司法公正、全面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贡献力量。
  在专项工作中,杨启孟积极主动以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脱贫攻坚和护航“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兼联络员的身份,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专项,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要求,始终做到当日事当日毕,没完没了加班干的精神,主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强化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措施,全力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由于工作出色,2020年7月,杨启孟被毕节市政法委评为2019年度全市政法系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2020年12月,被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先进个人; 2021年2月,被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授予“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个人二等功;2022年3月,被聘为威宁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专家论证会专家;2022年7月,被确定为全市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库(第一批)成员。
  “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用壮丽的成绩回馈那无悔的青春,用真情的行动承载那宏伟的梦想。”杨启孟切实展现出年轻干警用青春诠释对检察工作的崇拜和热忱,用行动宣扬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和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