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赃款退赔大会架起警民“连心桥”
作者:王戡 时间:2013-04-26 阅读:239
本报讯(通讯员 王戡) 近日,威宁纪委与威宁人民检察院在二塘镇梅花村联合举行二塘镇预防职务犯罪暨“涉农资金”清退现场会。二塘镇主要负责人、所有村干部、梅花村部分村民参加现场会。
会上,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负责人通报了梅花村村干部马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数十户村民小水窖工程补助款一案。据悉,自治县纪委在接到群众举报后,与二塘镇纪委就该案进行了初查。经调查发现,马某某涉嫌职务犯罪,遂将案件线索移送检察机关。马某某后到检察机关主动投案自首,交代全部经济问题,并将所得赃款全部上交。鉴于马某某主动投案,且认罪态度较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不追究刑事责任处理。
会议还举办了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负责人就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原因、特点等进行了深入浅析的分析,并就如何预防职务犯罪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教育广大村干部要算好人生“七笔账”,珍惜家庭幸福,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为群众认认真真办实事,扎扎实实谋发展,带领群众走上致富奔小康的阳光大道。真诚、朴实的话语赢得现场干部群众的一片喝彩。
会后,自治县检察院和县纪委同志亲自将收缴的全部赃款返还发放到受害群众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