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全面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工作
作者:赵霞 时间:2022-12-02 阅读:234
本报讯(通讯员 赵霞) 近日,威宁县全面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署落实。主要围绕“五个环节和一个重点”开展排查整治。即围绕燃气经营、燃气输送配送、燃气使用、燃气管线施工、燃气具生产销售五个环节和涉及公共安全的餐饮场所、商业综合体、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养老院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大排档、小吃店等公共场所重点排查整治。部署了燃气企业组织巡线班组对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学校、商业等人员密集区域燃气管网进行重点巡检排查,共巡检天然气管网38.6km,对已供燃气小区庭院管网、立管、调压设施设备按照“三张清单”进行全面检查。
切实加强安全宣传,强化安全意识。利用安全生产月和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加强传统宣,在城区主次干道围墙上喷绘宣传标语30条、印发宣传手册30000份、制作印有安全用气常识的帽子2000顶、裙子1000套、扇子5000把,在城区人流密集地段发放,在公园广场、街道人流交汇处设置展板20余处;加强政企协同,联合燃气企业,利用入户检查燃气安全时同步宣传安全用气常识和传授用户基本燃气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新媒体宣传,利用自治县新闻中心、官方门户网站、融媒体中心抖音APP或公众号等宣传安全用气文章、图片、小视频。
切实开展集中整治、全面落实“打非治违”。压实企业责任,要求燃气协会专家对全县燃气从业人员进行线上培训,签订安全生产工作承诺书,与各燃气企业签订了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开展排查,强化全县餐饮行业燃气设施和燃气用户使用燃气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检查经营场所26家59次,排查隐患142条;结果运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共查处35起个人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合储存使用燃气的行为,立案调查35起,责令改正5起,对部分燃气企业进行行政处罚11.85万元,督促所有商业用户安装燃气报警器,对入户安检发现的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建立台账。
切实规范供应管理,根治行业乱象。针对我县城镇燃气非法储存、销售现象突出,我县积极规划,推动各乡镇(街道)二级供应站建设,聘请省燃气协会专家对按标准建成的28座二级供应站进行检查会诊,严格按照《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颁发燃气经营许可证,对未建立二级供应站的乡镇(街道)采取“订单式”供应,燃气企业“小散乱”现象得到根治。
充实监管力量,强化燃气领域监管执法。通过遴选、招考等途径充实城镇燃气安全日常监管力量,特别是充实一批燃气安全相关专业人员和行政执法专业人员,进一步加强对城镇燃气安全的日常执法监管,同时,在现有条件下,优化执法力量,持续开展对乡镇无证经营罐装燃气和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违规储存燃气的行为依法查处,确保相关安全隐患消除。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督促燃气企业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落实行业标准,加大从业人员教育管理,增加安全保障投入,强化物防技防人防措施,确保城镇燃气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