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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6

威宁县关于来(返)威报备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作者: 时间:2022-12-06 阅读:179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加上元旦、春节将至,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艰巨。主动报备是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遏制疫情蔓延,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有效举措,在此、倡导广大人民群众非必要不远行,如确需来(返)威,需提前向目的地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或所在单位报备,详细告知返程时间、乘坐交通工具、健康状况、旅居史等详细信息,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一、需要主动报备的对象
  (一)省外、省内风险地区、省内有疫情地区来(返)威人员,须提前主动向目的地所在的村(社区)报备。
  (二)毕节市外在当地隔离期满来(返)威人员,健康码、行程码“红码”或“黄码”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主动报备。
  (三)近7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旅居史,或与已公布的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活动时空轨迹重叠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主动报备。
  二、报备方式
  (一)关注威宁融媒、威宁发布、平安威宁、威宁政法、威友互联等微信公众号菜单进入“来(返)威报备”;微信扫描“来(返)威报备”平台二维码如实填写个人报备信息,完成报备登记。
  (二)来(返)威人员返威前和抵威后,第一时间主动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告个人信息、健康状况和行程信息,配合做好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核酸证明查验等。
  三、来(返)威人员需注意事项
  (一)省外来(返)威人员抵威后在“贵州健康码”“场所码”等展示页面生成“来黔返黔不满5天”弹窗提示,抵威后立即落实“落地检”,并在前3天每天做1次核酸检测(每次须间隔24小时以上),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取消“贵州健康码”弹窗提示。
  (二)有疫情地区旅居人员,个人须主动报备,不得谎报、瞒报、漏报、迟报旅居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
  (三)居家隔离或健康监测期间应积极配合管控,及时如实上报健康信息,不得违反规定随意外出、自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到人员密集场所。
  (四)积极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疫情流行病学调查。
  四、不报备应承担的责任
  对应报未报,刻意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隐瞒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依法处罚;
  (二)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风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威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202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