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干部需过“五关”转作风
作者:赵英林 时间:2013-05-08 阅读:320
本报讯(通讯员 赵英林) 中央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出台后,威宁高度重视,不断细化内容,要求领导干部转作风要过好“五关”,做到作风切实转变。
克服个人主义,过好名利关。要求全县干部要虚心向他人学习,善于推功揽过;要坚持集体利益至上,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过好名利关。
正确对待职责,过好权力关。要求全县干部要做到权责统一,不能尸位素餐;要充分履行职责,珍惜自己的岗位,把岗位当作为人民服务,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舞台,做到把恒心献给事业;要牢固树立一切权力源于人民、一切权力为人民服务、一切权力接受人民监督的意识,自觉维护权力和职位尊严,过好权力关。
抵制拜金主义,过好金钱关。要求全县干部不得参与非法交易,不谋不义之财,不贪污受贿;体察百姓疾苦,正确看到金钱,不盲目攀比;认真算好金钱帐,珍惜工作来之不易,自觉抵制拜金主义,过好金钱关。
提高拒腐能力,过好享乐关。要求全县干部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要自觉克服个人私欲,时刻以一种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对待生活;要加强党性修养,自觉筑牢思想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过好享乐关。
恪守组织原则,过好人情关。要求全县干部要坚持组织原则,行得正、站得稳,坚决不做任何人的靠山、不做任何人的附庸、不做任何人的挡箭牌,不凭感情办事、不凭关系用人,凡事做到客观公正、大公无私,过好人情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