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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13

小海镇严处违纪村干部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作者:张轩铭 时间:2013-05-13 阅读:361


  本报讯(通讯员 张轩铭) 日前,小海镇纪委通过调查取证后,分别给予该镇银光村4名违纪村干部严厉处罚,逐一退还2009至2011年期间违纪收取或扣留村民费用的资金共计50500元,并在该村召开警示教育村民大会,以警示教育全镇干部职工及村两委班子。
  经查,2009年至2011年期间,该村4名村干部利用水窖工程建设项目,违纪收取农户(100元/户)建设资金,共计39000元;利用圈舍改造项目工程,以建设进度缓慢为由,违规收取26户村民额外建设费用5200元(200元/户);2010年期间,4名村干部利用能繁母猪项目补偿之机,向县扶贫办招投标公司领取42头母猪死亡补偿金6300元,但未将资金返还给相应群众。4名村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鉴于几位村干部认错态度好,且主动退回违纪资金,小海镇纪委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分别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在现场退还违规资金的当天,小海镇党委政府随即召开全镇干部职工大会,向干部职工通报了银光村4名村干部的违纪事实,要求全镇干部职工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以作警示,洁身自好。
  当前,许多惠民政策的实施都依托于村“两委”干部,为确保权力阳光运行,据了解,小海镇纪委加强基层党务政务公开机制建设,完善干部职工防腐管理制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大警示教育宣传力度,密切联系群众,将工作下移到农村,严厉打击村“两委”违纪违法,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政府权力公正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