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多部门联合调处一起土地纠纷案
作者:刘军林 陈永鹏 时间:2024-01-31 阅读:297
本报讯(通讯员 刘军林 陈永鹏) 日前,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哈喇河镇人民政府、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等就反映人锁某宪反映与威宁县哈喇河镇海外村同心组村民谢某田、锁某康土地纠纷一案,利用“流动调解室”进行现场调解。
在调解之前,通过开展走访调查、查阅档案资料、调取卫星影像,同时与当事人进行明理释法。在调解中,双方陈述事实及缘由,参与各单位部门发表意见,经过长达几个小时的调解后,双方分歧很大,同意走司法途径解决。
自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威宁县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来抓,充分利用该县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仲裁调解委员会示范创建的流动仲裁庭、贵州众哲律师事务所党建联建创建的牛棚镇中寨村“流动调解室”、羊街镇蛇街村“流动调解室”,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0余起。
如今,为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威宁倾力依托打造“流动调解室、仲裁庭”,针对矛盾性质,就近就地选择合适的地点设立流动调解室、仲裁庭,让“流动调解室、仲裁庭”进村组、进农户、进田间,把调解室、仲裁庭“搬”到群众家门口,降低群众维权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为双方当事人节约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动联调,打破以往固定调解室模式,让当事人“零”跑腿,让群众实地体会到“调解员在人眼前,调解室在家门口,纠纷化解在基层”。威宁县通过“流动调解室、仲裁庭”提升了农户在社会治理增强法治意识,增进邻里和谐,增强社会稳定。
下一步,威宁县将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利用好“流动调解室、仲裁庭”,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联动作用,持续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调解上门服务,让家门口的“流动调解室、仲裁庭”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便民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