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驻村干部实行请销假告知制度
作者:费江 时间:2013-05-23 阅读:267
威宁驻村干部实行请销假告知制度
本报讯(通讯员 费江) 日前,威宁对全县同步小康驻村干部实行请销假告知制度。
据悉,该制度规定全县同步小康驻村干部因事请假,需书面向乡镇党委分管领导审批。每月请假累计不得超过10天,连续请假不得超过3天,确因特殊事情需连续请假3天以上的,需县委党建办主要领导审批。同时驻村干部在履行请销假审批手续,还要电话告知所驻村支部书记、派驻单位主要领导和县委党建办。在开展驻村工作督查中,驻村干部不在岗,且没有履行请假手续和告知相关部门的,一律按不在岗进行处理。实行请销假告知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同步小康驻村干部管理,强化了驻村干部作风建设,增强了组织纪律性,确保驻村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