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
作者: 时间:2024-03-15 阅读:280
威宁县总林长令(二〇二四年第一号)
关于抓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
全县各级林长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扛起森林草原防灭火重大政治责任,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十个到位”工作方法,全面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草原生态安全。
一、压实各级责任。春节以来,我县气候干燥,气温高、降雨少,森林草原火险等级高,据气象部门预测,将持续到清明节、“五一”假期,防火形势严峻。要进一步压实县、乡、村三级林长防火责任,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联络、联动、联防”三联机制,抓实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要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综合指导森林草原火灾防控,组织指导协调火灾扑救等工作;林业部门做好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公安部门做好火灾案件快侦快破等工作;民政部门做好文明祭祀宣传引导,规范公墓、殡仪馆及野外祭扫等用火行为;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农事用火巡查,负责规范农事用火,指导秸秆回收利用等工作;气象部门要做好气象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其他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履行好相关责任。
二、严格火源管控。严格落实省、市禁火令、总林长令,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强化清明、“五一”假期等重要时节管控,加强林场、重要林区巡查巡护,加大老、幼、病、痴等重点人群野外用火监管力度。在禁火期的禁火区内,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和草原,严禁焚烧秸秆、杂草杂物、烧灰积肥及其它农事用火行为,严禁在进行祭祀活动时点烛、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和放孔明灯等用火行为,严禁吸烟、点火照明、取暖、野炊和举办篝火等活动,严禁烧蜂窝、烧山狩猎、烧火驱兽等行为,严禁其他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活动和行为。
三、强化应急处置。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应急准备,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落实防火设施装备。训练好林业防火队、应急矿山救援队、公安特巡警救援队、民兵连救援队、综合执法救援队、消防救援大队等6支县级专业及半专业扑火队伍,组建并训练好乡级、村级扑火队伍,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迅速、联动反应实现火情安全高效处置,使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以内。
四、深化源头治理。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村级大喇叭、流动宣传小喇叭、张贴标语、拉横幅、干部进村入户等多种媒体和形式,开展防火宣传教育。要组织森林防火队伍靠前驻防,抽调各级干部职工下沉参与,落实护林员巡护责任,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报告并处置。要建立健全野外违规用火举报奖励机制,营造群防群治的浓厚氛围。要依法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和火灾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每案必究。
此令。
威宁县总林长:胡敬斌
邓林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