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推动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
作者: 时间:2024-04-23 阅读:304
近年来,威宁县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法治需求,强基础、重创新、提质效,多措并举推动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
强基础。夯实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基础。切实强化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基础,2023年,县司法局组建工作专班,实行领导分片联系督导工作机制,全县41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完成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功能设置、标识标牌、服务流程等;不断优化服务机制,在各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台账管理、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质量评价等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使服务更加便民利民、办事流程更加规范。
夯实人民调解基础。着力构建“区域统筹、条块协同、上下联动、共治共享”的新格局,坚持“党建+人民调解”,成立由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或党委副书记、乡镇长任调委会主任、党委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司法所、派出所,村(居)两委党支部书记、社区干部、网格员、楼栋长、居民代表共同参与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构建起“党委统一抓、支部重点抓、党员真行动”的三级组织架构;健全调解机构,全县组建677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村居调委会623个,乡镇(街道)调委会41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3个,调解室4个,初步建成纵到底、横到边的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夯实公证服务基础。威宁县公证处全面进驻威宁县政务服务中心,通过提供延时服务、法律援助、上门服务等措施积极推进为民办实事;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对老年人、残疾人和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上门“零距离”办证服务,切实解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在办证中遇到的困难,“一条龙”提供便民为民服务。
重创新。建立“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法律服务清单。2024年1月,制定下发《威宁县司法局常态化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责任落实清单》,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常态化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把法律服务纳入乡村振兴“大盘子”,制定清单18条。
建立“法律援助+调解”工作机制。制定《法律援助办理工作规范》,将调解作为部分法律援助案件的前置必经程序,对标的较小、案情不复杂的案件原则上通过法律援助案前人民调解方式解决;同时将调解贯穿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全过程,2024年威宁县司法局已将50余件案件纳入法律援助案前或案中调解,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
建立法律援助案卷评查专家库。2023年8月,从县司法局、相关单位和律师事务所择优遴选熟悉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及案卷评查的专业人员28名,制定《法律援助案卷评查专家库及人员管理细则》,从专家库人员履职、人员管理、教育培训、法律援助案卷评查程序、方式及评查结果运用等进行规范;实时组织案件质量评查,组织开展评查4次,评查卷宗600卷。
提质效。2024年以来,威宁县公共法律服务成效明显。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供免费法律咨询263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10件;调处矛盾纠纷998件;办理公证案件113件,其中,办理继承、委托、赠与、声明等公证114余件;办理延时服务、上门服务、法律援助、减免费用公证16件;党建引领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2024年,新成立律师事务所党支部2个,目前,14家律师事务所共有党支部9个,党员律师54名,各律师事务所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发挥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的作用,2024年3月,贵州众哲律师事务所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县司法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