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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7

威宁五到位确保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切实履职

作者:张波 时间:2013-05-27 阅读:305


  本报讯(通讯员 张波) 自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挂牌运行以来,威宁县纪委监察局五到位确保35个乡镇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设立工作稳步推进。目前,各特派组已正式开展工作。
  组织领导到位。县委成立由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县纪委书记、分管副县长、县委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纪委、组织、人事、编制、监察、财政、审计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特派组设立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一协调,为特派组顺利挂牌运行提供了坚强保障。目前,组织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4次,专题研究特派组设立和运转的相关事宜。
  部署到位。全市乡镇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会议召开后,县纪委明确2名班子成员专门抓此项工作,开展专题学习市特派组相关会议精神5次,召开专题会议6次。同时与组织、编制等部门制定了《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威宁自治县乡镇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的实施方案》并下发。
  机构人员落实到位。设立35个乡镇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特派组组长由纪工委监察分局书记、局长担任,县纪委常委兼任,副组长由各乡镇纪委书记担任。5月初,县委明确了35个乡镇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组长及副组长人选。每个特派组明确了工作人员,35个特派组工作人员共计149人。
  后勤保障落实到位。县纪委监察局分三次组成15个督察组,分赴全县35个乡镇督促检查乡镇落实特派组落实办公场所,办公电脑、桌椅等办公设备,确保各特派组办公正常运转。目前,各乡镇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办公场地及办公设备已全部落实。
  制度建设到位。为确保特派组工作的正常运行,制定了《威宁自治县民生项目备案实施办法》、《威宁自治县关于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工作管理办法》、《威宁自治县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制度,为特派组开展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