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采取七项措施强力推进三岔河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工作
作者: 时间:2013-06-05 阅读:262

三岔河流域治理一角
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宣传部、监察局、发改局、环保局、水利局等部门及涉及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河长制”管理工作办公室和督促考核办公室,对各部门、各乡镇实施“河长制”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确保境内三岔河流域环境不断改善和提升。
扎实开展宣传发动。积极召开县、镇、村、组及群众会议,大力宣传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在公路沿线设置了永久性河长制管理公示牌、宣传牌,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流域环境保护。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及时报道流域环境保护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对领导不力、工作不实的责任人进行舆论监督,对影响流域环境保护的部门和企业坚决予以曝光。
全面落实“河长”责任制。落实县、镇、村三级“河长”责任人,对河道实行“河长制”管理。按照分级负责、分线管理、分片包干的工作机制,逐层分解目标任务,逐级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人员、责任、目标三落实。县级河长主要负责河长制工作目标任务的推进和督促指导,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乡(镇)级河长主要负责抓好具体工作的推进和落实。村级河长主要负责做好群众宣传工作,逐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全力营造关心、支持河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
严格执行考核管理。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县“双考双评双挂钩”考核,严格按照《威宁自治县三岔河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实行 “行政问责”和评优创先“一票否决制”。对完成目标任务较好的乡镇和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由县督办督查局跟踪督办,在规定时限内仍整改不到位的,年终评优创先实行一票否决,并通报批评。
大力拓展监督渠道。境内三岔河流域主要污染源与农民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为营造人人关心、共同参与流域环境保护的氛围。县、乡(镇)公布了投诉电话,并从关心、支持农村环保工作的村民中聘用部分河道管护员,负责河段监管工作,重点对流域周边企业污水排放、畜禽粪便排放、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及收集清运等工作开展监督管理,同时要求与环保、水利等部门实施联动,与新闻舆论监督相互结合,共同做好河长制工作。
整合资金联合治理。按照“政府组织、乡镇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思路和“项目捆绑、各负其责、各计其功,全力打造”的总体要求,整合“一事一议”、生态建设、河道治理、村庄整治、特色小城镇、五园新村等建设资金7155.16万元用于三岔河流域综合治理,目前,境内三岔河流域断面水质已明显提升。
着力推行长效管理。每年确定污染物排放总量,下发污染物排放控制计划,并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和重点排污单位。同时,加强环境卫生监管,对河道分段配备保洁员,主要负责漂浮物防控和打捞,确保河道河岸整洁、水面无杂草、无垃圾、无秸秆、无漂浮物。沿线乡镇成立环境卫生管理站,建立“户收集、村转运、镇处理”的垃圾收集清运机制,确保沿线垃圾的集中收集率、清运率和处理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