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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5

威宁建立审批“绿色通道”

作者:叶启伟 时间:2013-06-05 阅读:233


  本报讯(记者 叶启伟) 今年以来,威宁环保局以保护环境,推进污染减排为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制定了环保审批绿色通道实施意见,对符合国家重点投资方向、满足环保准入条件的项目,开辟环保审批“绿色通道”,缩短受理时间,简化手续,加快审批,切实做好环保服务,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尽快开工、尽快形成实物经济工作量。
  据了解,该“绿色通道”用于省、市、县确定的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编制登记表的由原规定3个工作日缩减为1个工作日办结,编制报告表的由原规定10个工作日缩减为3个工作日内办结,编制报告书由原规定15个工作日缩减到5个工作日内办结。
  针对进入“绿色通道”的建设项目,环保局积极提供优质服务,对正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的建设项目,告知国家相关的环保审批要求和办理的内容、程序,包括环评级别,审批级别,审批时限等;对已开工的项目,积极参与项目污染防治“三同时”工作;对已竣工的项目,及时告知试生产和竣工环保验收的内容和程序。同时,做到全程跟踪服务,在建设项目的初可、可研、设计、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中,对于建设项目在选址、污染治理方案比选、污染防治技术和设备的应用、卫生防护空间的清理、在线监测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及时了解,及时研究,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