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农村客运车收费再现乱象
作者:本报记者 时间:2013-06-09 阅读:361
7个月大怀抱婴儿车主收全票
威宁农村客运车收费再现乱象
威宁农村客运车收费再现乱象
本报讯 6月5日,一名7个月大的婴儿随母亲从龙场镇至金钟镇,再从金钟镇转乘农村客运车至威宁县城途中,车主擅自收取这名婴儿乘车费用。针对威宁农村客运收费乱象问题(本报曾作报道),目前,威宁客管和物价部门将对这两名乱收费的营运人员作出相应处分。
6月5日,本报记者接到一名不愿透漏姓名的女乘客反映,当日下午18时许,她怀抱7个月大的婴儿从龙场镇乘坐车牌号为贵FG06XX的农村客运车至金钟镇途中,车主收取了婴儿10元(全票20元)的半价车费。而该乘客再从金钟镇转乘车牌号为贵F74XXX的农村客运车至威宁县城时,当时车里连司机和婴儿只有6人乘车的情况下,男司机却向该乘客收取了10元全票的婴儿乘车费。
据该乘客介绍,当时她向两名车主对婴儿乱收取车费的行为表示抗议时,贵FG06XX的女司机却说:“坐我们家的车,小孩子都要收半票,我们一直是这样收的。”而贵F74XXX的男司机还蛮横地告诉这名乘客:“我们都是这样收的,就算是刚出生三斤重的婴儿也一样,随你去举报。”这两名司机一语道出了威宁农村客运的收费乱象。
据多名乘客向记者反映,在威宁儿童乘坐客运车出现乱收费现象很普遍,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大监督力度。
根据我国《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和汽车客运站应当对身高1.2米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乘车实行免票,对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身高1.2米至1.5米的儿童按照具体执行票价的50%售票。对享受优待票、免票、儿童票的旅客,道路客运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载。”
针对如上两名农村客运车司机乱收费问题,威宁运管所目前已经对车主进行了批评教育,让客运车司机对乘客赔礼道歉,并责令其将多收取的车费全额移交威宁物价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目前,两名营运司机正在接受威宁物价部门作出的最终处罚。(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