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宣传专题
作者: 时间:2013-06-25 阅读:259
征兵宣传专题
依法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军营是一所培养人才的大学校,是一座锻炼人才的大熔炉。当兵的经历是一笔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参军报国既是磨砺人生、实现理想抱负的重要途径,更是热爱祖国、服务人民的高尚行为。希望广大适龄青年树立远大志向,积极响应祖国召唤,踊跃到绿色军营中施展聪明才智,在强军兴国的崇高事业中实现人生价值。
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威宁日报社
二〇一三年六月
军兵种部队简介
陆军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主要军种,主要担负陆地作战任务。陆军由步兵、装甲兵、炮兵、防空兵、通信兵等兵种及电子对抗兵、侦察兵、测绘兵等专业兵组成。
海军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中以舰艇部队和海军航空兵为主体,担负海上作战任务的现代化合成军种,其主要任务是独立或协同陆军、空军防御敌人从海上的入侵,保卫领海主权,维护海洋利益。海军由潜艇部队、水面舰艇部队、航空兵、岸防部队和海军陆战队等兵种及专业部(分)队组成。
空军主要由航空兵、地空导弹兵、高射炮兵、雷达兵、空降兵等多兵种组成。航空兵是空军的主要组成部分和作战力量;地空导弹兵装备地空导弹,执行防空任务,通常与歼击航空兵、高射炮兵共同行动;空降兵是以机降或伞降方式介入地面作战的兵种,主要任务是夺取敌纵深内的重要目标或地域。
第二炮兵由地地战略导弹部队和常规战役战术导弹部队组成,其主要任务是遏制敌对我使用核武器,独立或联合其他军种的战略核部队对敌实施有限而有效的自卫反击,打击敌重要战略目标。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担负国内安全保卫任务的部队,受国务院、中央军委双重领导,主要担负固定目标执勤、处置突发事件、反恐怖任务,并支援国家经济建设。
我国的兵役制度
我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凡达到服兵役年龄的公民,都必须按照规定依法应征服现役或者服预备役,履行自己应尽的兵役义务。公民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中服役的叫服现役;编入预备役部队、民兵组织或经过预备役登记的叫服预备役。根据目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2年,第1年称为列兵,第2年称为上等兵,2年义务兵役期满后可以选改为士官。下士、中士称为初级士官,最高服役6年;上士、四级军士长称为中级士官,最高服役8年;三级军士长以上称为高级士官,可以服役14年以上。
兵员征集时间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今年兵员征集时间由冬季调整为夏秋季征集,从现在起开始报名,7、8月份组织体检、政审,9月1日批准入伍。
征集对象、范围
男青年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为主,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可以征集。征集的城镇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村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有高考分数可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
年龄要求
男青年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生可放宽到21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个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男女青年入伍。
基本身体条件
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和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初中文化右、左眼裸视分别不低于4.9、4.8;高中文化右、左眼裸视分别不低于4.7、4.5;大专以上右、左眼裸视分别不低于4.6、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
基本政治条件
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报名程序和方法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适龄青年登录网上“预征报名平台”报名,并自行在线打印相关表册;或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办事处)武装部报名。以网上报名为主,现场报名为辅。
适龄青年应征入伍优待政策
义务兵服役期间家庭享受优待,地方政府每年发给优待金,目前全市标准每年不低于4500元。
地方政府对外出务工返乡应征的适龄青年,按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予以核算报销差旅补助,并按照每人每天不低于3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大学生应征入伍享受“四优先”政策,即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国家对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
地方政府按本科学历每人不低于3000元、专科学历每人不低于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报考军校、提干基本政策
军队院校报考对象:服役满1年以上的高中(中专、中职)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22周岁)和在校大学生(年龄不超过23周岁)士兵。
军队院校专升本规定:全国统招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可参加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学制2年。
优秀士兵保送入学规定: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大学生士兵提干基本政策: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统招的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录取,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研究生毕业必须是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可以作为提干对象。
服现役期间待遇
义务兵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第一年军衔级别为列兵,每月津贴500元,第二年晋升上等兵,每月津贴600元。高原、海岛等艰苦边远地区享受相应艰苦地区补助,每月津贴略高。
士官实行军衔级别工资制。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军人职业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降温费等),下士第一年为2300元左右,中士为3000元左右,上士为3700元左右,四级军士长为4500元左右。高原、海岛等艰苦边远地区享受相应艰苦地区补助,月工资略高。
退役安置基本政策
经济补助:不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或符合条件但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由部队按每年4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退役金;地方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目前全市标准为每年3600元。
升学优待: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计划单列、单独划线、择优录取),入读普通本科。在校大学生服役,学校保留学籍到退役后2年,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后选择复学的,原是本科生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可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班学习;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免试推荐入读研究生。在校大学生退役复学的,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考,视为合格或直接给予学分,并可免费学修第二学位;退役复学毕业后3年内,参加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优先录用:退役后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扶持就业: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后1年内可自愿报名,免费参加1次由政府组织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选择自主创业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创办中小微型企业的列入“3个15万”和“万户小老板工程”重点扶持对象。
安排工作:对服役满12年或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属于烈士子女、因战或遂行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致残被评定为5-8级残疾等级的士兵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其服现役年限和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待安排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每月发给生活补助费。
拒服兵役处罚规定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经教育不改的,应强制其履行义务。因个人原因造成退兵的,除收回优待金外,还应承担不低于当年优待金标准的经济责任,并进行1周以上兵役法律法规学习教育,退兵产生费用由其本人及家庭承担。凡拒绝、逃避服兵役义务的应征青年,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不得对其进行招录;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三年内不予办理经商手续;不得纳入困难补助及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