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上午10时 毕节至威宁高速公路开通试运营
作者: 时间:2013-06-28 阅读:589
6月29日上午10时 毕节至威宁高速公路开通试运营
设9个匝道收费站 收费期限暂定为30年
本报讯 6月27日,记者从自治县高速办获悉,毕节至威宁高速公路将于6月29日上午10时正式开通试运营。
据悉,毕节至威宁高速公路是《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678网”)中“二横”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起于毕节城南杭瑞高速与厦蓉高速的交汇点龙滩边,通过毕节枢纽互通与两条国家高速公路相连接,沿途经过毕节市、赫章县,止于我县草海镇周家院子,与规划中的威宁至六盘水高速公路相接,全长125.504公里,概算投资89.77亿元。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21.50米,在毕节南(龙滩边)、毕节西(塘边)、长春堡、撒拉溪、杨家湾、野马川、赫章、水塘、阿维寨、杨家洼及周家院设置11处互通式立交。项目采用BT(建设-移交)模式建设,由毕节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2010年6月22日正式开工,合同工期3年,将于本月29日开通试运营。
省政府于日前批复同意毕节至威宁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根据批复,毕节至威宁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毕节西、长春堡、撒拉溪、杨家湾、野马川、赫章、水塘、阿维寨、杨家洼9个匝道收费站及周家院临时主线收费站。根据批复,收费期限暂定为30年,自今年6月25日起至2043年6月24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收费标准由省物价局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号)规定核准向社会公示后执行。收费工作由毕节市交通运输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收费单位须到物价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收费许可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并亮证收费。要切实加强管理,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提高收费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确保收费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