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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1

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征兵工作领导小组2013年夏季征兵公告

作者: 时间:2013-07-01 阅读:266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通知,全国征兵时间从2013年起,由冬季征兵调整为夏季征兵,即调整为每年7、8月份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应征男青年,以普通高中、高职高专和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为重点,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应征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二)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O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女青年为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O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
  根据部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征集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三)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五)报名方式
  适龄男青年应征报名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到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武装部登记报名。
  (六)报名时间
  适龄青年应征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3年8月2日结束。
  兵役征集具体情况,请咨询县人民武装部,联系人:邹参谋,咨询电话:18386190129、8737330。

                二O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