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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3

省直管县后威宁工商局获6项管理权限

作者:李玉荣 时间:2013-07-03 阅读:264


  本报讯(记者 李玉荣) 7月2日,记者获悉,威宁工商局由省垂管转化为县直管后获得6项管理权限,其中包括2项企业登记权限和4项行政执法权限。
  据了解,下放的6项管理权限有2项是企业登记权限:委托威宁工商部门从事辖区内应当由省局核准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登记管理工作、省局委托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检工作;委托威宁工商机关从事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批准从事承包工程、承包或受托经营管理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依法应当由国家工商总局或省工商局核准登记而经个案授权的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检查、年检初检和登记违法违章行为调查等。
  另外4项是行政执法权限:委托威宁工商机关行使辖区内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企业的限制竞争案件的调查权;组织监测辖区内各类大众媒介广告发布状况,负责辖区内兼营广告业务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事业单位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并依法查处辖区内虚假违法广告;负责辖区内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以及著名商标审核、材料录入和上报,负责引导中国驰名商标争创;负责辖区内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行为网络数据的监管、巡查和备案,同时查处辖区内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行为中的违法违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