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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3

威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迈上新台阶

作者:祝毅 时间:2013-07-23 阅读:205


  本报讯(通讯员 祝毅) 今年以来,威宁在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中切实履行职责,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征收措施,拓宽征收渠道,上半年共征收价格调节基金611.18万元,比2012年上半年增加197%,使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稳中求进,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自2011年11月开展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以来,威宁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担任主任、副主任的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委员会。在征收工作中地税、国税部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缴纳企业和个人了解价格调节基金工作的有关政策,增强缴纳基金的自觉性,并注重简化征收程序,提高征收效率,有效地防止基金征收的随意性。同时,转变工作方式,攻克征收难点,把代征工作作为重点来抓,对缴纳基金的企业户数及每户企业的营业收入做到心中有数,对缴纳价调基金有异议的企业及个人进行耐心细致地政策解释宣传,增强基金发展后劲,保证基金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