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经济开发区出台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暂行办法
作者:夏辉 时间:2013-07-25 阅读:308
简化审批程序 全程代办服务
威宁经济开发区出台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暂行办法
威宁经济开发区出台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暂行办法
本报讯(通讯员 夏辉) 近日,贵州威宁经济开发区出台《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暂行办法》,以此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加快构建简洁、高效、规范的招商引资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实现“充分授权,封闭运行,高效运转,务实廉洁”的目的,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据了解,《办法》共八章三十条,包括服务原则、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机构、服务制度、服务程序、服务要求等内容。
《办法》规定,经开区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实行投资者自愿、无偿服务、全程跟踪服务和方便、公开、合法、效能、责任的原则;项目代办服务人员恪守务实勤奋、团结协作、创新高效、公道正派、清正廉明的行为规范。
《办法》明确,项目代办服务范围为:对符合产业导向的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项目(不含国家宏观调控项目、“两高一资”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等),从项目立项到开工、投产全过程中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供电、供水、供气、排水、通讯、网络等公共服务事项,投资者均可委托经开区代办服务中心代为办理相关手续,并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全程代办或部分代办,特殊情况也可申请延伸代办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咨询服务;办理本级政府和经开区权限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跟踪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规划、用地、环评、能评、消防等审批手续;办理工商、税务、质监、金融外汇登记等审批手续;办理其他行政审批事项;协助办理超出本级政府和经开区权限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