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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2

引财政金融 活农村经济

作者:沈光勇 时间:2016-09-12 阅读:214


 威宁扶贫开发“十项行动”决战贫困同步小康系列报道之六
引财政金融 活农村经济
本报记者 沈光勇

  走进草海镇同心村,春红已谢,经过夏季的生长,秋实已挂满枝头,金秋特有的色彩点缀着这里的村庄和人家,一派丰收景象。
  云影轻轻抚过村庄,同心村找到了生活的希望和梦想,日子过得越来越舒心,越过越殷实。
  近年来,该村坚持美丽乡村创建与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与产业结构调整和精准扶贫相结合、与发展乡村旅游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扎实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工作。
  去掉,该村完成“一事一议”8个组,农网改造覆盖全村,民居建设涉及736户951栋,含平房695栋、瓦房256栋。按照“政府主导、群众参与”模式,整合资金3750万元,计划实施“贵州民居”600户,目前已启动443户,建成304户。
  该村是威宁加大财政倾斜支持农村建设发展的缩影。
  近年来,威宁加大财政倾斜支持农村,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导作用,积极开辟扶贫开发新的资金渠道,确保投入力度与扶贫攻坚任务相适应。
  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下达,到省级层面后,一般按因素法测算分配,直接切块下达到县,由县级全权管理使用。如此使用中央资金,无论整合还是分散,无论地方资源统筹应用能力还是灵活性都得到进一步增强,缩短了资金流通渠道,节约了资金流通成本,让地方匹配资金周转达到预期的及时增效目的。
  县财政还每年按每个贫困人口150元的标准预算专项财政扶贫资金,用于农村建设和发展,有效缓解农村资金力量不足的问题,打破了资金瓶颈。
  特别是农业综合开发、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涉农资金优先投向贫困村,逐年投入,逐年增加,按照先难后易,先远后近等原则,有重点地支持地方发展,让贫困村在先行先试的政策背景下奋力拼搏,逐步摆脱贫困。
涉及农业、水利、教育等各部门安排的惠民政策、项目和工程最大限度向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
  让农业生产从传统型、简易型向科技型、产业现代化迈进,使威宁冷凉山地特色农业走上了板块经济的新轨道,让经济果木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
  水利方面,着力解决因季节性、工程性缺水地区的安全饮水工程,采取宜库则库、宜引则引、宜提灌则提灌、宜窖则窖的思路,力争境内群众在短期内能吃上干净安全的自来水。
  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区域、项目为载体,把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捆绑集中使用。
  加大争取政策支持农村力度,用好国家密集出台的发行地方债、金融债、重点专项建设债等重大利好政策,切实摸清我县扶贫融资需求,积极争取倾斜支持,扩大融资规模。
  用足用好扶贫再贷款等扶贫开发金融政策,探索县级扶贫投融资平台建设,积极承接省扶贫开发投融资平台的支持,设立县级扶贫贷款贴息、风险补偿金,不断扩大信贷覆盖面。
  确保有信贷需求的农户及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在授信额度内实现贷款全覆盖。
  创新金融服务,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动贫困户信用评级数据资源共享,力争2018年完成农户建档评级工作,建成信用县。
  积极推广“特惠贷”,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脱贫贷”农户小额贷款,为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三年期以内免担保抵押、低利率、财政贴息补助的小额信用贷款。
  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财政兜底除外)贷款实行“三优先”“两确保”。优先安排贷款,优先调剂信贷资金,优先发放贷款支持。实行阳光放贷,实施特别授权,缩短审批链条,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放贷节奏,确保贷款累放额只增不减,确保贷款余额持续增加。
  加强扶贫资金监测管理,严格执行财政扶贫项目招投标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监管制度和财政投入公告公示制度,加强审计监督、“民生特派”监督和社会监督,严禁动用扶贫资金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保障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