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作者: 时间:2016-10-13 阅读:121
■兹有张瑞不慎遗失威宁县草海镇苗香缘餐馆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522427600085295)、威宁县张瑞杂食店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522427600150596)。特声明作废。
■兹有威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字样为:“威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特声明作废。
■兹有张云(身份证号:522401198006267434)不慎遗失“社会保障卡”及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特声明作废。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