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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4

威宁四举措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作者:毛庆松 时间:2016-10-14 阅读:140


   本报讯(通讯员 毛庆松) 今年以来,威宁认真分析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树立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四措并举,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地下矿山节后复产(工)验收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的安排和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地下矿山节后复产(工)验收实施方案,成立工作小组,按照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了节后复产(工)验收工作。目前共验收了辖区内4家地下矿山,下达现场检查记录4份,限期整改指令书4份,查出问题和隐患37条,并责令企业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消号,待整改完毕,达到标准,方可进行建设。
  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新建非煤矿山企业建设行为。截止目前,共对全县新建非煤矿山企业建设情况督查64次,出动人员203人(次),检查企业92家(次)。对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及隐患,及时向乡(镇、街道)安监站通报,要求乡(镇、街道)安监站进行跟踪、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对企业建设情况进行复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加强对新建非煤矿山企业建设指导服务。
  统筹兼顾,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汛期、国庆节等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积极参与配合相关部门对露天砂石厂进行整合关闭,目前,原有的119家露天砂石厂,现整合为46家,且已有23家露天砂石厂开工建设。
  严格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36号令)精神,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有关规定,对不履行“三同时”设计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