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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0

关于举办威宁自治县第十六届“民族团结杯”篮球运动会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0-20 阅读:175


   为助推决战贫困,增强文化自信,促进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推崇“更高、更快、更强”奥林匹克精神,实现各民族的“团结、友爱、互助”,制定威宁自治县第十六届“民族团结杯”篮球运动会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威宁自治县委宣传部
  威宁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威宁自治县民宗局
  协办单位:威宁自治县体育发展中心
  二、比赛名称:威宁自治县第十六届“民族团结杯”篮球运动会
  三、比赛主题:团结、友爱、互助
  四、领导小组(名单略)
  五、比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2016年11月6日至13日。
  (二)比赛地点:乌撒体育馆和威宁第九中学。
  六、竞赛项目
  (一)男子篮球比赛
  (二)女子篮球比赛
  七、组队要求及参赛办法
  (一)组队要求
  1.要求县直机关、乡镇(街道)必须组队报名参赛(教育可按以机关、学校分别组队),并作为年终实绩考核考评的依据。各参赛单位可报男女各一队,各队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2人。
  2.参赛运动员必须经乡镇(街道)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时间涵盖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时间)方能参赛,比赛中出现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竞赛委员会不承担法律责任和医疗责任。
  3.赛制:(1)乡镇(街道)、学校、县直机关组;(2)企业组。
  (二)队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适合篮球运动。
  2.每个队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
  3.凡持有威宁籍二代身份证的均可参赛。
  4.户籍不在威宁的职工(如: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工勤人员)须到编办出具招聘文件、在职在编或借调证明。
  5.各参赛队如出现冒名顶替和身份证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三)企业组资格 
  在威宁的各类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组织运动员参加比赛,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适合篮球运动,运动员身份不限。
  (四)竞赛办法
  1.乡镇(街道)、学校、县直机关组
  (1)如参赛单位不足8支球队,比赛采用单循环编排。
  (2)如参赛单位多于8支球队,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2.企业组
  (1)如参赛队数在5支以下,采用单循环赛制。
  (2)如参赛队数多于5支,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3.比赛按中国篮球协会最新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执行
  (五)竞赛纪律
  有下列情形的由大会组委会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组委会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1.竞赛队必须遵守大会纪律,每队需交纳保证金2000元,比赛期间运动员资格未出现问题、未违反赛风赛纪的,保证金将如数退还。
  2.竞赛期间实行领队、教练负责制,每场比赛领队、教练必须到场监督,维持比赛秩序。
  3.比赛中严禁争吵、斗殴、罢赛,坚决服从裁判的判罚,如果发生类似事件,将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并报组委会处理相关责任人。
  4.比赛中队员不得与对方队员发生矛盾,不得出言不逊,不得威胁恐吓,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并报组委会处理。
  5.运动员在赛后发生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处以通报批评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每场比赛必须加强球队管理,维护比赛秩序。对临时、临场更换教练、运动员的将判技术犯规。
  7.各参赛队对运动员身份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该队比赛成绩,没收参赛保证金,并报组委会通报批评。
  8.在比赛中如遇到运动员因裁判的判罚或队员间相互矛盾引发的纠纷而进行罢赛的,经组委会调解无效,超时十五分钟而拒绝继续比赛的参赛队,组委会将取消该队的比赛成绩,视为弃权处理,比分定为0:20,同时该队本次运动会的参赛资格也被取消,没收参赛保证金,并将该队负责人报组委会通报批评。
  9.本次比赛将严格管理各参赛队的队员席,队员席包括(领队、教练、替补队员、场上队员)只允许16名在席,同时比赛期间只允许有一名教练员站立指挥比赛,如比赛期间出现有其他的外来人或者替补队员在队员席干扰比赛的,将被吹罚技术犯规,请领队和教练管理好自己的队员席。
  (六)报名及抽签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5日-10月25日,报名地点:威宁自治县体育中心,报名需交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报名表、运动员身份证原件、在职在编证明以及其他所需资料,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及工作人员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三张交竞赛组(照片后面附上名字)(联系电话0857—6222517,邮箱2674277067@qq.com,联系人:郑宗华18985882899  黄鹍鹏13908700409)。
  抽签时间:各参赛队必须于2016年10月30日下午15:00在新教育局六楼会议室进行抽签,并交纳报名费和保证金,每支参赛队交纳报名费500元。
  (七)比赛服装
  各参赛队自行准备深浅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号码必须为4—15号,且号码清晰。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
  1.男子组、女子组分别录取名次进行奖励;
  2.大会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
  3.大会评选组织奖;
  4.大会评选优秀教练员;
  5.大会评选优秀裁判员。
  (九)报到时间
  1.各参赛队于2016年11月5日到自治县体育发展中心报到。
  2.各参赛队领队、教练员于2016年11月5日下午4点在教育局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会议。
  (十)经费:各参赛队所需费用一律自理。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